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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用藥注意事項多,4點建議家長要牢記!

        2022/05/16 11:47:22 本站

        《兒童權利公約》規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人群。其生長發育階段包括新生兒期(0~28天)、嬰兒期(0~1歲)、幼兒期(1~3歲)、學齡前期(3~6歲)、學齡期(6~12歲)及青春期(12~18歲)。兒童與成人在生理結構、臟器功能、易患疾病和對藥物反應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因此兒童用藥安全注意事項也與成人用藥有所不同。
        最好選擇兒童專用藥
        基于兒童與成人的生理結構、臟器功能差異,兒童用藥選擇除考慮其生理特點和疾病狀態外,同時要考慮藥物的安全性,尤其是藥物對兒童生長發育的影響。因此,有些藥物雖然成人可以安全使用,但對兒童禁用。比如發熱用藥,成人可以使用阿司匹林、布洛芬、對乙酰氨基酚等,而兒童只推薦使用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又如止咳藥可待因,18歲以下兒童是嚴格禁止使用的。不僅口服用藥需要注意,在皮膚外用藥的選擇上,兒童與成人也有較大差異。新生兒、嬰幼兒皮膚角化層薄,外用藥物更容易透過皮膚被全身吸收,特別是用藥面積大、皮膚破損時,可能會因藥物吸收過量產生全身不良反應,甚至中毒。比如,治療濕疹使用的含硼酸藥物,在大面積使用時有可能引起急性中毒,因此含硼酸的藥物規定1歲以內兒童禁用。
        基于上述原因,兒童用藥最好使用兒童專用藥。兒童專用藥是指專為兒童設計的,在藥物的安全、有效性和用藥依從性方面都充分考慮了兒童的特點。這類藥品說明書里只有兒童的用藥說明,不含成人用藥說明。但目前市場上能提供的兒童專用藥品種和數量都很少,遠遠不能滿足兒童治病用藥的需要,因此通常情況下針對兒童疾病治療會使用兒童成人共用藥。兒童成人共用藥是指藥品說明書里既有兒童用藥說明也有成人用藥說明,這類藥物經臨床試驗在兒童人群是具有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證據的,但在劑型和規格上可能并不方便兒童使用。
        充分考慮兒童服藥特點

        兒童用藥在藥物劑型選擇方面需充分考慮兒童服藥特點。以口服藥物為例,液體的制劑比如溶液、糖漿、混懸液等,都比較方便兒童服用,也方便按照劑量要求準確取量,是兒童口服用藥中最適合的劑型;其他能轉化為液體的劑型,比如顆粒劑、干混懸劑、分散片等,也屬于對兒童用藥較為友好的劑型;而腸溶劑型、緩釋及控釋劑型的藥物需要整片/粒使用,不能掰分,就不適合較低年齡兒童使用。與此同時,兒童用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應充分考慮藥物的口感,如選擇增加果味矯味劑的藥物,更易被兒童接受。
        認真計算用藥劑量
        兒童用藥劑量的偏差是最常發生的兒童用藥錯誤,主要是因為兒童用藥劑量計算方式較成人用藥更為復雜。兒童用藥劑量除了與疾病、兒童的肝腎功能狀態相關外,還與年齡、體重等相關,如常見根據兒童實際體重計算用藥量,即用藥劑量=每公斤體重每天 (或每次) 用藥量×兒童實際體重(kg)。因此,在給兒童用藥時,一定要仔細查看醫生的底方和藥品說明書中的用法用量信息,同時計算時還要認真核對藥物劑量單位。
        謹防藥物誤服
        兒童誤服藥物是兒童藥物中毒的首要原因。兒童誤服藥物的原因通常有兒童自身主動誤服及家長主觀行為導致的被動誤服兩種。
        主動誤服藥物容易發生于1~4歲的兒童。主要是此年齡段兒童好動、好奇心強、愛模仿,且缺乏危險辨識能力。請年齡較小的兒童幫助家長拿藥,或將藥品說成糖果(糖水)哄騙兒童服藥等做法都是危險的,易對兒童產生誤導。同時,家長安全意識較差,隨意放置藥品,也容易導致兒童自取藥物誤服。因此,家中藥品一定要放置在兒童不能輕易接觸的地方。對于年齡稍大的兒童,家長應對其進行適當的用藥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兒童相關辨識能力。
        家長主觀行為導致的兒童誤服藥物主要與家長擔心醫囑用量不夠而自行增加用藥劑量或自行給兒童聯合用藥有關。隨意增加用藥劑量的情況較容易避免,但擅自聯合用藥的風險往往容易被忽視。一方面,對于同一通用名的藥物,不同的生產廠家往往采用不同的商品名,如不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擅自聯合用藥,就會引發藥物過量;另一方面,不同品種的復方制劑(含有不止一種有效成分)可能含有相同成分,不同復方制劑之間或復方制劑與所含相同成分的單方藥物之間的盲目聯用,也易導致藥物過量。以一名2歲、12公斤的兒童感冒用藥為例,若同時使用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每袋含對乙酰氨基酚125mg)和對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懸液(32mg/ml),根據藥品說明書推薦劑量,兩藥的用量分別為1袋/次和3ml/次,單次服用對乙酰氨基酚劑量達到221mg,其劑量將超過兒童推薦使用對乙酰氨基酚的單次最大劑量(15mg/kg)。對乙酰氨基酚,在說明書推薦劑量和頻次(一天不超過4次)下使用具有較好的安全性,但大劑量服用時,可能會造成兒童肝損傷,嚴重的可危及生命。由此可見,兒童用藥需嚴格遵醫囑,家長切勿自行增加用藥劑量或聯合使用多種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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